关于轮机电气施工中在船体上开孔须知
1、在横舱壁处前后各一个肋距内的旁桁材上不准开孔,否则予以加强。
2、在支柱下面的肋板和桁材上不准开孔,否则进行有效加强。
3、双层板舱壁隔板自每端1/3长度内不准开人孔或类似开孔。
4、船中部0.75L区域内,中桁材上不应开设人孔或减轻孔。在个别情况下一定要开孔时,应适当加强。在0.75L以外区域内可以开孔,但开孔的高度应不大于该处中桁材高度的40%。
5、当需要将电缆或管系穿过甲板强横梁的腹板时:
①、开孔的高度不超过腹板高度的25%。
②、开孔的宽度不超过甲板纵骨间距的60%,或不超过腹板的高度,两者取较大者。
③、开孔的边缘至强横梁面板的距离应小于强横梁腹板高度的40%,边缘应有光滑的圆角。
④、不应将开孔密集的布置在相邻纵骨间距内。
⑤、离强横梁肘板趾端200 mm范围内,强横梁的腹板上不准有任何开孔。
6、当需要将电缆或管系穿过甲板纵桁腹板时:
①、开孔的高度不超过纵桁腹板高度的25%。
②、开孔的宽度不超过纵桁腹板的高度或甲板横梁间距的60%,两着之间取较大者。
③、开孔的边缘至纵桁面板的距离应小于纵桁高度的40%,开孔的边缘应光顺并具有良好的圆角。
④、不应将开孔集中布置在相邻的肋位内。
⑤、离纵桁肘板趾端200mm范围内腹板上不准有任何形式开孔。
7、对于主要部位的开孔应预先与船体工程师商定后进行。
8、所有开孔应预先划出开孔线,按线开孔,开孔边缘应尽量光顺。
9、管子穿过水密或气密结构处,应采用贯通配件或补板。补板的厚度应不小于被贯通舱壁的厚度,补板的直径应大于开孔直径100mm。且应在补板外圆和开孔处进行焊接,焊脚高度应符合焊接规格表对船体同类板厚的要求。
10、管子穿过具有防火分隔要求的甲板和舱壁处,其布置不应破坏甲板和舱壁处的防火分隔。
11、电缆穿过无水密和防火要求的船舶结构时(如甲板、舱壁、桁材、梁材腹板)必须用电缆管,电缆筒或电缆围框保护。
12、电缆穿过通道甲板时,应采用金属导管或围框予以保护。其高度不得低于甲板面100mm,以防被路过人员踢坏。
13、电缆穿过水密或防火分隔舱壁时,其贯穿方法必须保持舱壁原来的水密性能或防火性能要求:
①、电缆穿过一般性水密舱壁或甲板(如上层建筑或甲板室的处舱壁)时,必须采用金属电缆管或其它形式的水密填料函,填料函的空隙必须用水密填料均匀的填满。
②、电缆穿过特殊部位的水密舱壁时,其采用密封方法经验船师同意。必要时做冲水试验,方可确认原舱壁的水密性能未被破坏。
③、电缆贯穿防火分离舱壁或甲板时,必须采用金属电缆管或其他形式防火填料函。电缆应在填料中均匀的穿过,并采用被认可的防火填料均匀地填满空隙。金属电缆管或电缆围框的长度以及电缆充填系数必须符合舱壁防火等级的要求,并经验船师认可。
展开...
作品编号:
107603
文件大小:
1.34MB
下载积分:
200
文件统计:
doc文件2个,dwg文件3个,xls文件1个
文件列表
正在加载...请等待或刷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