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了防止和减少白酒厂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常储量100m3及以上白酒厂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常储量100m3以下白酒厂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白酒厂按常储量分为Ⅰ、Ⅱ、Ⅲ类,并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白酒厂的分类
分类常储量V(m3)
Ⅰ类V≥10000
Ⅱ类1000≤V<10000
Ⅲ类100≤V<1000
1.0.4产品获国家名酒称号的白酒厂应划为Ⅰ类。
1.0.5白酒厂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白酒度spirits perce
ntage 乙醇在白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2.0.2白酒库Chi
nese spirits warehouses 采用陶坛或金属容器等存放白酒的库房。 2.0.3白酒储罐区Chi
nese spirits ta
nk farm 由一个或者多个白酒储罐组成的露天储酒罐区。 2.0.4常储量steady reserves 白酒厂保持相对稳定的白酒储量,一般为白酒库、白酒储罐区和成品库的储存容量之和。 3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展开...
ntage 乙醇在白酒中的体积百分比。 2.0.2白酒库Chi
nese spirits warehouses 采用陶坛或金属容器等存放白酒的库房。 2.0.3白酒储罐区Chi
nese spirits ta
nk farm 由一个或者多个白酒储罐组成的露天储酒罐区。 2.0.4常储量steady reserves 白酒厂保持相对稳定的白酒储量,一般为白酒库、白酒储罐区和成品库的储存容量之和。 3生产、储存火灾危险性分类及建(构)筑物的最低耐火等级
作品编号:
318954
文件大小:
2.93MB
下载积分:
1
文件统计:
dwg文件1个
文件列表
正在加载...请等待或刷新页面...